中药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放使用申请表
为鼓励我院本科生同学积极投身科研实践,提高创新实践能力,中药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现面向本科生开放使用。若需申请使用的同学,请填写附件1《中药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放使用申请表》,按照《中药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放使用管理办法》流程申请办理。本表一式三份,一份提交相关实验室负责人,一份提交实验教学中心(弘景楼112),一份提交学院备存。
附件1 《中药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放使用申请表》202311140952531931.docx
终审:中心管理员